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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還不錯的一篇社論,點出台灣人目前的問題。

【聯合報╱社論】
2010.05.15
 

去年東亞運,台籍跆拳裁判鄭大為因未作出對我選手有利的判決,被當成「人民公敵」,跆拳協會事後並重懲他停權三年。孰料事隔半年,風水倒轉,亞洲跆拳聯盟要求我取消對鄭大為的相關處分,否則,台灣可能遭到停權兩年的處分。

鄭大為被停權,只是他個人在期限內不得再行使裁判權和教練權;但如果台灣遭到停權,不僅我跆拳選手無法參與今後兩年的世錦賽、廣州亞運、倫敦奧運等各項賽事,所有台籍裁判也均無法上場執裁。得失之間,完全不成比例。對此,跆拳協會及體委會必須審慎處理,不能徒逞一時之快,而讓跆拳運動和選手權益受到重創。

鄭大為當初在東亞運的判決是否偏頗失當,原是可以客觀討論的事。遺憾的是,社會在痛失金牌的憤怒與不甘中,激盪著一種「抓鬼」的氣氛,返國後發言不當的鄭大為遂被當成了犯眾怒的替死鬼。事實上,鄭大為在那場比賽只擔任「副審」,最後的裁決權是在中國籍的「主審」身上;何況,當天四名裁判共同檢視過錄影鏡頭才作成判決,民眾要把怨恨發洩在本國裁判身上,仗恃的恐怕只是「氣」而不是「理」。

跆拳協會後來對鄭大為作出停權三年的處分,所持理由,也不在他的判決有何過失,而是說他批評曾志朗「煽動群眾」,「不當言論」造成社會負面觀感。不難想像,跆拳協會的懲處是一種政治判決,一則當時社會氣氛一片喊殺,二則體育部門唯恐得罪內閣大臣曾志朗,三則因鄭大為在跆拳界屬「孤鳥型」人物,因此即輕率對他下了重手。

以鄭大為的「言論」,而非他的「專業」過失,對他作出懲處,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一項運動爭議事件,一般民眾作出強烈的情緒反應自是難免;但回歸到運動本身,一定有體育競技的專業常規需要遵守,如果跆拳協會不能把持原則,勢必自失立場。以此次事件看,迎合一時世俗民粹的結果,影響了我跆拳界形象,更可能損失選手權益,真是得不償失。

這次事件,對台灣社會日益民粹化的傾向,也提供了一個必要的反省及觀照。近年來,台灣民眾對公共議題的討論雖然更為踴躍熱烈,但也明顯流於主觀化及情緒化;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受到政治兩極對立的影響,使人們難以保持客觀理性。值得玩味的是,這次事件絲毫無關藍綠,點燃的卻是台灣意識及愛國主義的焦慮,民意才會如此沸騰。然而,也正因此事涉及國際組織及國際賽事,才更能讓我們從一個超越藍綠的立場,比較冷靜地檢視當時的社會情緒:以全民公審的方式對待一名本國裁判,真是文明社會的行為嗎?

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下,餐廳貼出「禁止韓國人進入」的告示,雖是個人行為,但這麼公開表達敵意,不僅悖離運動精神,又豈符合台灣人的好客傳統?如果國際競賽場上的通則,就只有領隊和指導教練能提出抗議,那麼,當時曾志朗在場邊的激動抗議是否過當,也應該容許檢討吧?

最誇張的是,在亞洲跆拳聯盟來函要求我撤銷對鄭大為的處分時,我跆拳聯盟人士的回應是:「難道台灣沒有主權?」不難想像,如此民粹式的語言,正是台灣多年「本土化」政治操作的教條產物。亞盟關切的是國際賽事的公正性不容破壞,但跆協用無干的理由處分鄭大為,是沒有智慧,而非沒有主權。

因為不甘失去一面金牌,所以要再宰殺一名本國裁判來陪祭,這種「贏的哲學」,恐怕很難為自己帶來光榮。競技輸贏只是小事一樁,試想,如果台灣遇上像南韓「天安艦」沉船兵亡那樣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咎在軍方或在敵方,整個社會恐怕早就吵得天翻地覆,甚至要求出兵報復。在那種情況下,政府早就被逼得雞飛狗跳,哪有可能審慎地衡酌形勢,並冷靜研議對策?

鄭大為事件提醒我們:作為國際社群的一員,大家有共同的遊戲規則需要遵守。台灣社會的淺碟化和民粹化,反射了台灣多年來的自我中心主義,已到了需要深切反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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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用英文描述一個歌手的實力和天賦呢?在Youtube上面看到的,趕快護貝下來。

The way Deng Li Jun sings this song is so uniquely brilliant (powerful, with a lot of room to spare on the highs, the expressiveness, the flow, the effortlessness, the purity of her voice, the flawlessness, and the enthralling vocal nuances she has at the end of many of the verses, ....), that I don't think any other singer can ever duplicate. (I have heard many renditions of this song by many other very capable Japanese singers, and indeed no one comes close.)

Yes, indeed most other singers have to strain their voices quite a bit to try to do the highs when they do this song, whereas Deng is so smooth and natural the entire song.

I especially enjoy the way Deng ends this song, which is just unique and unmatched by anyone else!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原載於中國時報2010/05/11,趕快護貝起來,免得以後找不到。

 

王文俊

看到中時五月六日「『慣寶寶』大學生業界嘆難用」的報導,身為一個大學電機系教授不得不回應一下,因為都被罵了,若還禁聲不語,還以為教授默認了呢。

     在這邊想告訴一下業界大老闆們,一年全國大專院校電機系畢業的有多少學生?來自台清交研究型大學半導體組畢業的又有多少學生?半導體廠一年要的又有多少?怎麼可能所有的半導體廠都可能聘到馬上可用的人才?大學教育與職業訓練所不同,大學教的是通才教育,培育通才,怎麼可能針對某些廠商要的技術開課?半導體廠又怎麼可能期望大學訓練的人才,馬上可以上線?

     再說「語文能力」,我們承認現在大學生的英文確實不好,甚至國立大學碩士班、博士班學生都不行,大學裡設的英文畢業門檻,如全民英檢中級通過,其實造成學校極大的困擾,因為會有極大部分的學生無法通過,然後就必須為這些學生開設英文加強課程以抵免英文門檻限制,他們才能畢業。大學教授也很感嘆,但是大家教學研究都忙得半死,哪有時間為他們補習英文?以我個人而言,我都極力鼓勵我所指導的碩博士班學生去外界補習英文,甚至願意為補習學生付一半學費,但是他們仍不為所動,當我們改他們破爛英文的碩、博士論文時,我們要怪誰、罵誰啊?

     說到產碩專班,我雖然不是台清交的教授,但還是要說句心聲,產碩專班是大學開課訓練廠商員工,是廠商的要求,其實我們教授不太願意開課。以筆者所任教學校為例,產碩專班的學生水準普遍比正規碩士班的學生水準還低,教起來很辛苦,為了顧及他們及時畢業回廠交代,我們要求的畢業標準還可能降低。

     我要請問大老闆們,你們聘的人水準本來就不高,然後送來台清交產碩專班,兩、三年就要他們擁有台清交程度,要不然就罵教授教不好,是不是太責難我們教授了,要是他們有台清交程度,早就考上台清交碩士班了,幹嘛還要工作了再來讀產碩專班?你們自己工廠人才,本來就該自己訓練,針對你們要的技術訓練,自己的事,要別人幫忙,卻還怪別人幫倒忙,哪有這種道理?

     所有廠商提出的問題,教授也感同身受,學生程度每況愈下,吃苦耐勞精神也漸漸流失,但是教授們卻仍須兢兢業業,「化腐朽為神奇」,讓這些學生寫出論文畢業。大學裡還有一堆老師必須接受的評鑑,升等關卡,逼得教授們快發狂,十年來教授薪水一毛都沒加,工作,壓力卻增加一大堆,請問一下,我們又該怪誰、又該罵誰?

     這個社會的教育生病了,台灣的大學教育政策真的需要檢討,很無奈,身為一個小小教授,無力感很重,但是我們可不願意被業界大老闆誤會冤枉,也許我們還真的需要去找一個對象(如高中老師)去發洩發洩…。(作者為中央大學電機系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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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P部門的S兄又在罵廠商了,他嗓門之大,附近二三十人應該都聽得到吧。S兄有名的不是他的大嗓門,而是和廠商喬事的時候三不五時用髒話或辱罵言語問候人家,什麼白痴、X你X、七八…還有很多你想得到的髒話,國台語都有。

我常在想,當他的窗口真倒楣,一天到晚被人身攻擊被問候老爹老母,這些人都沒人錄音告他嗎?既然他罵人的頻率如此頻繁,錄音不難吧?會不會哪天他會收到一通電話,人家跟他說,這個月你罵了我幾次,我有錄音,限你三天道歉,否則我去告你。

請問大家,如果是你,你會錄音,然後告他嗎?如果你哪天這麼做,我想應該是你暴走抓狂了才會這麼做吧?在路邊發生車禍罵人一句囂查某都會被告然後判賠了,如果你真的有錄音,而且不只一次,你去告的話正常狀況下你應該會贏吧,這位S兄要不被逼要道歉,要不就賠錢了事。

可是事情這麼簡單嗎?易地而處,如果你是廠商的一個小員工,你錄音告你的客人,好吧,你贏了。可是你的工作會比較好做嗎?對,S兄會收斂,他不會再用髒話罵你了,可是他有千百種方法刁難你,讓你在工作上很難配合他。那你自己的公司呢?你的主管會怎麼想,你確定你主管會挺你,而不是叫你走路?如果這位S兄還是一位有力的主管,說不定你的公司會因為這樣而在業務業績上受到影響,最後還是你要走路。

如果你想出口惡氣拿到和解金之後離職,那我支持你錄音告他;如果你想保住工作,那就算S兄問候你祖宗十八代,你也要忍。幾年來看著S兄搖擺罵人的模樣,想來應該還沒有人告過他,大家都選擇後者。

幹,還是小低以前說的對,為了五斗米,連懶趴都可以折了,何況是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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